|
|
3. 展位费用:
国内企业:
A. 标准展位:人民币 8,300.00元。(一个标准展位长3米,宽3米,高2.5米,面积9平方米。每个标准展位内包括射灯二盏,商务洽谈桌一张,洽谈椅二把,220V/10A电源插座一个,中英文楣板,展位内铺满地毯) 。拐角展位每个拐角另加人民币500元。
B. 空场地: 每平方米人民币830元。(空场地36㎡起租,空场地内不含任何设施, 如需水、电、气需向展览馆租用,搭建工程公司须自行购买各项保险并向展览馆服务中心另行支付特装管理费,如搭建超出开馆时间需向展览馆支付加班费等)拐角位每个拐角另加人民币500元。
国外企业:
C. 标准展位: 3,000美元 (一个标准展位长3米,宽3米,高2.5米,面积9平方米。每个标准展位内包括射灯二盏,商务洽谈桌一张,洽谈椅二把,220V/10A电源插座一个,中英文楣板,展位内铺满地毯)。拐角展位每个拐角另加300美元。
D. 空场地: 300美元/平方米 (空场地36㎡起租,空场地内不含任何设施, 如需水、电、气需向展览馆租用, 搭建工程公司须自行购买各项保险并向展览馆服务中心另行支付特装管理费, 如搭建超出开馆时间需向展览馆支付加班费等) 拐角位每个拐角另加300美元。
4. 付款:
展位位置安排按付款先后顺序统一安排,展位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付50%;如在2012年8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必须付清展位费全款.如参展商没有按期付款,主办单位有权移动参展商原定展位号.
款项请汇至IBEC组委会: 深圳市海伦温展览有限公司 帐号:41 0004 0004 001 005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地王支行
5. 会刊:如参展商没有按指定日期提交公司介绍, IBEC组委会将安此合同信息刊登.
6. 其他注意事项:
A.本展会不允许参展企业擅自转让展位、展出与酒及饮料无相关的产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展资格,费用概不退还;
B.不受理假冒伪劣产品、商标等产权不明的企业参展,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一切引发的事故由参展商当事人负责;
C.参展单位须自行购买参展人员及其展品的保险;
D.布展日期为2012年8月28日, 8:30am- 10:00pm; 展览日期2012年8月29日至8月31日, 时间:8月29日至8月30日展览时间为9:00am - 5:00pm, 8月31日. 展览时间为9:00am - 4:00pm; 撤离场地日期2012年8月31日下午4:00pm - 7:30pm;
E.参展单位将其参展费汇出后请同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根据收款的先后顺序统一安排展位;展会场地安排及会场布置由组委会统一执行,参展单位务必服从组委会安排;参展单位按照预订展位布置,组委会有权根据统一部署进行整体微调;
F.如参展单位签定此合同而没有参展, 参展单位必须支付此合同签订金额;
G.如参展单位在2012年2月30日前取消此合同须支付50%给组委会; 如在2012年2月30日后取消此合约须支付此合同金额的100%给组委会;
H.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战争、自然灾害、疫情及行政命令等)使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任,但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全部或部分,时间可顺延至合同完成;
I.本参展共同组成参展协议,并具有法律效力.
|